林业部门履约行动 
 
类型: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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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关政策

    90年代以来,特别是1992年环发大会和签署《生物多样性公约》以来,林业部门遵循保护与开发相协调的指导思想,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注重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部门政策。

    (1) 建立健全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基本制度

    在过去的10年中,林业部门一直致力于建立: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制度;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野生动植物实行狩猎证、运输证明、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和驯养繁殖许可证制度,猎枪、弹具依法实行定点、限额生产、定点销售、凭证持证使用制度。为执行上述制度,国家林业局成立了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野生动物资源监测中心、湿地资源监测中心;全面实行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过程中的凭证制度。

    (2) 建立并全面实行了野生生物资源有偿使用和限额使用制度

    1992年,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发布了《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和《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会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收费的通告》等。利用这些制度,严格控制对野生生物资源的消耗。

    (3) 推行森林资源持续利用政策

    为改变长期以来森工企业对国家森林资源无偿采伐的做法,1993年起,国家林业局在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全面实行林木生产商品化改革,其主要内容为①实施育林基金拨改贷;②实行内部林价制度;③按照森林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建立资源管理和培育的新体制。此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限制资源过量消耗,强化国家对森林资源的宏观管理。

    (4) 扩大对外开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林业部门注意加强在森林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多边合作或双边合作,争取更多的国外资金援助项目,特别是通过认真履行由国家林业局归口管理的《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注意与国际惯例一致,相应地完善出口审查和监督等制度。例如,逐步减少和改变林产品出口凭《许可证》海关放行的制度,改由凭《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执行机构的《允许出口证明书》海关放行。

 

2 有关法规

    近几年来,林业部门在法规建设方面,除进一步完善已颁布的法规,主要是加强配套法规的制定,发布相应的部门规章,使有关法规更趋于具体和便于操作。

    (1) 发布《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1992年,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发布实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该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制定的,共分七章四十六条,对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猎捕管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等作了较具体的规定。此条例发布5年多来,对规范我国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发挥了非常重要和有效的作用,已成为指导上述工作最有效力的行动指南和最具权威的法规。为执行该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4年发出《关于授予县级以上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权的函》,加强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在流通领域的管理。同时,在野生动物进出口、猎枪弹具管理、狩猎场建设、野生动物园建设、野生动物养殖、野生动物调查、野生动植物运输等方面,国家林业局也制定了管理规定或技术标准。

    (2) 发布处置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法规

    19945月,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发布《关于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管辖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该《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林业公安机关所管辖的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等做了具体规定,它是《野生动物保护法》最重要的配套法规之一,对各地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起到重要作用。

    (3) 实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9969月国务院发布《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19971月起施行。该条例分532条,对野生植物保护、野生植物管理做出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的法规,在保证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正根据条例的规定制定并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使条例得到切实执行。

    (4) 制定和发布有关部门规章

    国家林业局在物种资源和栖息地环境保护方面,完善和制定了一系列部门规章。19946月,发布《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38月,发布《林地管理暂行办法》;199312月,发布《森林公园管理办法》;19959月,发布《种子管理条例林木种子管理办法》;199611月,发布《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等等。

 

3 有关行动计划与方案

    (1)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行动计划

    国家林业局于1992年编制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行动计划》,该计划分析了中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对现行保护政策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并提出了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和任务:

    ●建立和完善全国自然保护区网络,确定生物多样性重要意义的区域,保护行动区域140个,其中优先重点区域23个;

    ●保护对生物多样性有重要意义的野生物种,确定具有生物多样性重要意义的野生物种,及需要采取保护行动的物种,并建立8个动物迁地保护中心和6个植物迁地保护中心;

    ●建立林木种质资源基地;

    ●建立生物多样性信息和监测系统,建立统一的信息标准和监测方法,建立或完善部门的信息和监测网络;

    ●寻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持续利用相协调的途径,建立“生物多样性管护区”,在此“管护区”内实施有利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土地利用持续发展规划,同时建立保护区试点工程以示范有效管理,并建立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的地区经济发展模式。

    (2) 全国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根据国家计委提出的要求,国家林业局于1994年制订了《1996-2050年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林业部分)》,分析了我国陆地生态环境问题与林业生态建设现状,提出了规划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与重点工程布局,对规划的实施做了投资估算、效益分析及前景展望。此规划分阶段提出了具体的奋斗目标:

    ①1996-2000年近期目标

    ●森林覆盖率要达到15.52%,新增森林面积998万公顷;

    ●沙漠和沙漠化土地治理面积为343万公顷;

    ●水土流失生物治理面积为2137万公顷;

    ●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0%;

    ●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605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6.31%;

    ●森林公园面积达到90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0.94%;

    ●濒危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工程6个,濒危珍稀野生植物保护工程4个。

    ②2001-2010年中期目标

    ●森林覆盖率达17.5%,新增森林面积1900万公顷

    ●沙漠和沙漠化土地治理面积1143万公顷,新增治理面积800万公顷;

    ●水土流失生物治理面积3702万公顷,新增治理面积1565万公顷;

    ●城市绿化覆盖率35%;

    ●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面积7068万公顷,占国土面积7.36%;

    ●森林公园面积190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1.98%;

    ●濒危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工程和物种库工程22个,濒危珍稀野生植物保护工程和种质资源库工程5个。

    ③2011-2050

    ●森林覆盖率达国土面积的25%左右;

    ●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13%左右;

    ●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总面积的40%左右。

    (3) 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

    为落实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后续行动,贯彻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国家林业局于1995年制订了《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提出了中国林业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和对策,构画了中国林业走向新世纪的宏伟蓝图,成为制定中国林业中长期发展计划的指导性文件之一。该计划提出的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的林业发展框架目标与上述“全国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中的目标基本一致。

    (4) 林业“九五”计划和2010远景目标

    1996年,国家林业局制订了《林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总结了80年代以来林业建设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分析了当前林业存在的主要问题、面临的突出矛盾和今后林业发展的有利条件,确立了今后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战略布局,并制订了实施计划和规划的主要政策措施。这一文件的计划和目标,具体体现了《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和内容,将具体指导和规范2010年前林业可持续发展目标和行动的实施。

    (5) 其他有关行动方案

    国家林业局还编制了《执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的实施方案》、《中国执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行动方案》、《1989-2000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1991-2000年全国治沙工程规划》、《中国湿地资源调查纲要》等规划性文件,均得到有效实施。

 

4 政策、法规、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

    (1)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管理

    通过实行濒危物种拯救工程,拯救工作进展顺利。被誉为中国“国宝”的世界濒危珍稀野生动物大熊猫,在栖息地竹子两度开花、食物短缺的威胁下,经积极组织抢救,先后抢救病饿大熊猫149只,其中救活110只,放回大自然54只,大大减缓了大熊猫受灾损失。目前,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计委立项的《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工程》正在全面实施,已经建立和正在建设的大熊猫保护区达28个,使大熊猫的野外种群基本保持稳定。四川卧龙自然保护区人工饲养繁殖大熊猫取得产11胎、成活11只幼仔的突破性成绩。全国大熊猫现存1000只左右,种群趋于稳定。朱huan是世界濒危鸟类,1981年重新发现时仅存7只,经拯救,目前已发展到80多只。扬子鳄人工繁育已获成功,目前已发展到5000多条。海南坡鹿已由50只发展到500多只。野马、麋鹿和高鼻羚羊原产中国,但在国内已绝迹,1984年始从国外引种,至今已分别发展到60只、300多只和10多只。

    (2) 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

    据国家林业局统计,截至1996年底,全国建立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574处,面积6112万公顷,占国土面积6.37%,其中国家级保护区73处,总面积1012万公顷。在这些保护区中,有7处(包括香港的米埔自然保护区)被列入《湿地公约》的“国际重要湿地名录”,3处被列入东亚-澳大利亚水禽保护网,8处被纳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国家林业局门已投资2亿元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54个国家级保护区的基建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

    (3) 履行《湿地公约》

    中国是《湿地公约》缔约国。1996年,国家林业局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并于1995年组织开展了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工作,为此,国家林业局编写了《中国湿地资源调查纲要》,各省区组建了省级湿地资源调查领导小组和调查队。同时,国家林业局与UNDPFAO、世界银行、IUCNICF(国际鹤类基金会)、湿地国际等国际组织在湿地资源保护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方面地进行了广泛合作,并与俄罗斯、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开展了双边合作。

    (4) 履行《防治荒漠化公约》

    为履行该公约,国家林业局组织制定了《中国防治荒漠化国家行动方案》和《19912000年全国治沙工程规划》。自1994年起,组织多学科、多部门力量,首次开展了全国沙、砾质士地普查,并加强了荒漠化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沙区优良抗逆性植物和选育繁殖的科研工作。1991年以来,共完成荒漠化土地治理面积428.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42万公顷,封沙育林种草121.6万公顷。

    (5) 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与管理

    自1990年以来,全国共完成人工造林2470万公顷,飞播造林1274万公顷,封山育林2626万公顷。参加义务植树人数22亿人次,义务植树总株数110亿株,森林覆盖率由12.98%上升到13.92%。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双增长。已有12个省(区)实现了基本消灭荒山荒地。林业部门在森林资源培育方面采取了多项行动:

    ●加快实施《19892000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已有25个省(区、市)先后作出了限期消灭宜林荒山和实现全面绿化的决定;

    ●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加强造林绿化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把面上造林、工程造林、部门造林与义务植树相结合,把国家林业局门与社会各部门、各单位办林业结合起来,建立部门造林绿化基地;

    ●制定并颁布施行了《造林技术规程》、《飞播造林技术规程》和《封山育林技术规程》等国家标准,以及一些相应的造林主要树种和苗木标准;

    ●推广先进科研成果和行之有效的实用技术,建立起科研、生产、计划、财务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

    (6) 林业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实施

    ●初步建立起以全额控制、分项管理为核心的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各省(区、市)普遍建立起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制定了有关限额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起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

    ●制定并完善了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基本完成了国有林定权发证工作。1992年国家林业局颁布实施了《林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请示》,进一步确立了征、占用林地的审批和补偿制度;1995年在全国建立起使用林地许可证制度。

    ●林政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起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八五”期间全国共查处林政案件190多万起。 1993年起,积极开展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大检查,1995年到1996年上半年,全国林业公安机关查处了有关野生动植物方面的违法案件数万起。中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还先后配合执法部门查处了倒卖犀牛角、真假虎骨、藏赝羚羊毛、猎杀亚洲象、走私象牙、豹猫皮、麝香、蝴蝶、猎隼、偷猎藏羚羊等案件,使近年来发生在一些边境地区的动物走私和偷捕活动得到扼制。    

    ●加强了监督体系建设。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体系初步建成,国家林业局派驻了福建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监督机构以林地管理、林木消耗、木材流通监督为重点,加强了驻在单位森林资源的林政管理工作。

    ●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防止乱砍伐、乱捕猎(“三防”),是森林资源保护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贯彻实施一系列政策法规,基本做到了森林“三防”工作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近些年来,森林火灾全面大幅度下降,受灾率从1987年大兴安岭大火前的约千分之八下降到目前的千分之一,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率有了明显提高,综合防治率由“六五”时期的36.7%提高到现在的40%。

    ●建立起国家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每五年进行一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每年进行森林资源消耗量及其消耗结构调查,以及人工造林与更新实绩核查和保存现状调查;地方森林资源监测体系也正在建立和完善,各省(区、市)每十年进行一次规划设计调查。

 

5 其他一般措施

    (1) 机构建设

    林业部门加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和科研机构的力量。除在国家林业局设立了野生动物与森林植物保护司,还在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设立了主管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的处(站);成立了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并在10多个城市设立了办事处;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建立了各省分会,发展会员3万多人;在东北、西北和华南分别设立了濒危野生动物研究所;在四川、湖南、广东、广西等省区建立了东北虎、麋鹿、野马、高鼻羚羊、朱huan、扬子鳄等濒危野生动物救护和繁育中心14处。全国还建立起230多处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场,21家国际狩猎场,3处大熊猫人工繁育基地,1处国家鸟类环志中心及50个鸟类环志站点。全国共有2637个森林病虫害防治站;有木材检查站和野生动物管理站人员2.5万人,林业工作站人员15万人,防火专兼职人员近万名,森林病虫害防治人员1.36万人,检疫人员8800余人。

    (2) 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利用“爱鸟周”、“爱鸟月”、“鸟节”、“世界湿地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植树节”、报告、展览会、征文等形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和野生动植物的科学知识,将中小学生作为此项工作的重点。近七年来,林业部门每年都举办全国性或地方性的青少年野生动植物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组织中小学生开展野生动植物夏令营,到自然保护区参观考察等,在继续发挥《中国林业报》和《大自然》、《野生动物》、《中国林业》等杂志的宣教作用时,还编辑出版了《为了大自然》、《濒危珍贵野生动物》、《中国鸟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图谱》、《中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文件汇编》等画册和工具书,组织翻译出版了《保护生物学概论》等。通过这些,已使更多的人认识并参与到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中。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曾与中国社会调查所联合进行过一次社会调查,在被调查的1000多位各级人员中,97.5%的人同意这样的口号:“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3) 科学研究

    从1995年开始,分别开展了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的调查;有计划地对大熊猫、金丝猴、朱huan、扬子鳄、华南虎、野马、雪豹、野驴、白唇鹿、麋鹿、海南坡鹿、丹项鹤、黑颈鹤、黄腹角雉、高鼻羚羊等60多种濒危珍稀野生动物和银杉、红豆杉、攀枝花、苏铁、金花茶、珙桐等多种珍稀植物进行分布、数量、生态和繁殖培植利用研究;开展了候鸟迁徙规律研究;开展了中国主要森林气候带生态多样性调查及生态系统演变趋势研究和被破坏的生态系统的恢复研究,已建立森林生态系统长期定位研究站11个。推广了大熊猫人工繁殖技术、丹顶鹤人工孵化技术、扬子鳄人工繁殖技术、鸟类环志技术以及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制订和推广应用了《自然保护区工程总体设计标准》、《林木种质资源保存标准》和《自然保护区经营管理档案管理模式》。国家林业局还多次举办自然保护区管理、水禽湿地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自然保护区特种旅游、自然保护区信息系统管理等培训班和学习班,以提高在职人员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管理水平。还初步建立起自然保护区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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