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农业建设成效 
 
类型:示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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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94年以来,农业部等七部委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102个,覆盖了全国30个省区市及4个计划单列市。生态农业建设与农业结构调整、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有机结合起来,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作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成功模式,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一是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大幅度增长。生态农业示范县的国内生产总值、农业总产值和农民人均收入平均年增长8.4%,、7.2%和6.8%,比全国同期平均水平高2.2,0.6和1.5个百分点。二是促进了农业资源持续高效利用,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农业示范县的土壤沙化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其中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3.4%,土壤沙化治理率达到60.5%;森林覆盖率提高了3.7个百分点;秸秆还田率达到49%,增加了土壤中的有机质含量;省柴节煤灶推广率达到72%,节省了能源,保护了植被;废气净化率达到73.4%;废水净化率达到57.4%;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31.9%等。三是发挥了相当大的示范带动作用。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充分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省也开展了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工作。到2002年底,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已经超过400个,其中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已达300个。农业部组织全国各地深入总结了生态农业建设十大典型技术模式,目前,推广示范面积已达到1亿多亩,生态农业建设正在健康稳步发展,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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