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瘟(ClassicalswinefeverCSF)是由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在《国际动物卫生法典》中被列为A类传染病。为了加强猪瘟防治工作,尽快控制和消灭猪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辽宁省猪瘟防治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境内从事动物疫病的诊断、治疗、监测、预防及其动物饲养、经营、屠宰、加工、运输等活动中的猪瘟防治工作。
2.诊断
根据流行病学、临床症状、剖检变化等可进行初步诊断,通过检测抗原、特异性抗体或分离病毒可以确诊。
2.1流行特点
猪是本病唯一的自然宿主。病猪是最主要的传染源,易感猪与病猪的直接接触是病毒传播的主要方式。
感染猪在潜伏期即可从口、鼻及泪腺分泌物、尿和粪中排毒,并延续整个病程,康复猪在出现特异性抗体后停止排毒,慢性的感染猪不断排毒或间歇排毒。强毒比低毒在猪群中传播快,造成的发病率高。
当妊娠母猪感染CSF病毒低毒株时,可造成死胎或出生仔猪带毒。在自然条件下,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破损的皮肤、配种等途径感染。
2.2临床诊断
2.2.1临床症状
2.2.1.
1最急性型:主要表现高热稽留,皮肤和粘膜发绀,有出血点。
2.2.1.2急性型:病猪突然显著减食。精神沉郁,行走时背腰拱起,摇摆不稳,发抖。眼角有粘性或脓性分泌物,结膜潮红。口腔粘膜不洁,发绀或苍白,在齿龈、口角等处能见到出血点。
2.2.1.3
亚急性型:症状与急性型基本相似,但较缓和。
口腔粘膜发炎,扁桃体肿胀有溃疡。耳、四肢、腹下、会阴等处皮肤有出血点。常并发肺炎和纤维素性坏死性肠炎。
2.2.1.3慢性型:表现消瘦,贫血,全身衰弱。常伏卧,行走时缓慢无力贫血,食欲不振,便秘与腹泻交替。
2.2.2剖检变化
最急性型:缺乏明显病变。一般仅见浆膜、粘膜和内脏有少数出血点。小不等、多少不一的出血点
急性型:在皮肤、浆膜、粘膜、淋巴结、心肺、’肾、膀胱、胆囊等处常有出血变化。淋巴结肿大,呈暗红色。切面呈弥漫性出血或周边出血,中心部仍有灰白色区域,红白相杂如大理石样。肾脏色彩变淡,皮质有小出血点。脾脏边缘有出血性梗死,呈紫黑色,稍突起。
亚急性型:出血病变比急性型稍轻。但皮肤、淋巴结、肾和膀胱等处仍可见到明显的出血病变。胸腔有纤维素性渗出液。回盲口附近有小溃疡。
慢性型:出血病变轻微,坏死性肠炎明显。回盲口有轮层状溃疡。
2.3实验室诊断
2.3.1
病毒分离培养(附录1)。
2.3.2兔体交叉免疫试验:适用于扁桃体和脾脏样品(附录2);
2.3.3直接免疫荧光抗体试验:适用于扁桃体和肾脏,样品必须新鲜(附录3)。
2.3.4正向间接血凝试验:用于猪瘟疫苗接种血清抗体水平监测(附录4)
2.3.5猪瘟单克隆抗体纯化酶联免疫吸附试验:供检测经猪瘟弱毒疫苗免疫后产生的抗体和感染猪瘟
强毒后产生的抗体之用(附录5)。
3.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疫情后必须及时向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1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疫情发生24小时内由省上报国家。
4.疫情处理
4.1疫点、疫区、受威胁地区的划分
4.1.1疫点:疫点是指染疫动物所在的地点,一般是指染疫畜所地的畜养殖场(户)或其它有关屠宰、经营单位。
4.1.2疫区:疫区是指以疫点为中心,半径3--5公里范围内区域。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
4.1.3受威胁地区:疫区外顺延5--10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4.2疫点、疫区的封锁
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
4.3病畜扑杀无害化处理
4.4疫点消毒:总的消毒程序是:消毒一清扫一消毒。首先用高浓度消毒液对病畜停留或活动过的场地(包括地面、墙壁、栏舍空间)进行全面喷洒,将栏舍内的粪便、垫草等堆积在栏内(不得运出栏舍外)发酵15天,再对病畜停留或活动过的场地重复消毒1次,第二天再消毒1次。用具、饲料袋、工作衣帽均应浸泡在有效消毒液中1小时,然后清洗使用。
4.5解除封锁:疫点、疫区内最后一头病猪死亡或扑杀后,须经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的观察,不再出现新病例时,并经严格消毒后,方可由发布封锁令的单位宣布解除封锁。
5.猪瘟的免疫
猪瘟的预防和控制采取以免疫接种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
5.1
疫苗
免疫所用疫苗必须是取得农业部批准文号的产品,要严格按照疫苗要求的条件储存和运输。
5.2
预防接种
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接种,预防接种工作由兽医技术人员或在其指导下进行。接种前应了解被接种动物品种、健康状况、病史及免疫史,凡患病、瘦弱、临产母猪不应接种,待病畜康复后再补注。检查疫苗外包装是否清洁完好,标签是否完整,包括疫苗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出厂日期、保存期、使用方法及生产厂家等,确定疫苗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5.3免疫程序
各猪场应根据猪瘟抗体水平监测结果结合本场的实际情况及当地猪瘟的发病规律确定适合本场的免疫程序。以下程序仅供参考。
5.3.1种公猪:每年春、秋季用猪瘟兔化弱毒疫苗各免疫接种一次。
5.3.2种母猪:于产前30天免疫接种一次:或配种前免疫接种一次:或春、秋季各免疫接种一次。
5.3.3仔猪:20-30日龄、65-70日龄各免疫接种一次;或仔猪出生后未吃初乳前立即用猪瘟兔化弱毒疫苗免疫接种一次。
5.3.4后备种猪:产前1个月免疫接种一次;选留作种用时立即免疫接种一次。
5.4免疫效果监测
对免疫猪定期进行抗体监测,监测方法可采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或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具体操作规程见附件5和附件6。监测样品要具有代表性,要达到适当的采样比例。
6.猪瘟净化
6.1净化范围(对象):种猪及后备种猪。(或规模化养猪场的所有猪,重点是种猪)。
6.2净化比例:100%都需净化。
6.3净化方法:采用猪瘟单克隆抗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附录6)方法。
6.4结果分析及处理:
6.4.1弱毒抗体阳性,强毒抗体阴性的猪:这种猪是最好的免疫猪,宜做种用。
6.4.2弱毒抗体阴性,强毒抗体阳性的猪:这种猪已被病毒感染,必须淘汰。
6.4.3弱毒抗体阳性,强毒抗体阳性的猪:这种猪可能曾经感染过猪瘟强毒或正在感染,也不可做种用,须淘汰。
6.4.4弱毒抗体阴性,强毒抗体阴性的猪:这种猪需要打苗,
30天后再次抽血检验,如果弱毒抗体阳性,可做种用;如果弱毒抗体还是阴性,这种猪很可能是免疫耐受或免疫缺馅,必须淘汰。
7。猪瘟疫情监测
7.1
监测范围:种猪场、商品猪场及农村散养猪群。
7.2
监测比例:种猪50%,后备猪100%;仔猪20%:商品猪10%;妊娠母猪有流产、死胎,初生仔猪死亡和部分仔猪长期患病毒血症的要100%进行监测。
7.3
监测时间:一年两次。春防、秋防开始前25-30天进行监测。
7.4
诊断方法:无菌采血分离血清,进行猪瘟单克隆抗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对于猪瘟强毒抗体阳性猪,再结合免疫荧光抗体试验确诊。
7.5
结果处理:对所有生产用种猪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猪瘟检测,后备母猪必须逐头进行猪瘟检测,对所有荧光抗体阳性的猪瘟带毒猪要立即扑杀,并对圈舍彻底消毒。对单克隆抗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阳性而荧光抗体试验阴性猪要淘汰处理。
7.6对监测结果要及时统计上报,并建立严格的猪瘟档案。
8.检疫
8.1产地检疫:示范区内产地检疫参照《辽宁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产地检疫规范》执行,其他地区参照《辽宁省动物产地检疫技术规范》实施检疫。
8.2屠宰检疫:示范区内屠宰检疫参照《辽宁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生猪屠宰检疫规范》执行,其他地区参照《辽宁省生猪屠宰检疫技术规范》实施检疫。
8.3交易市场检疫:示范区内交易市场检疫参照《辽宁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牲畜交易市场检疫规范》执行,其他地区参照《辽宁省牲畜交易市场检疫技术规范》实施检疫。
附录1
病毒分离与增毒试验
1.1
将2g扁桃体或脾脏剪成小块,加上灭菌砂在乳钵中研成匀浆。用Hank's液或MEM配成20%悬液,加上青霉素(使终浓度为500单位/mi)和链霉素(使终浓度为500ug/~),室温下放置1小时,3000r/min离心15min,取用上清液。
1.2
将PKl5单层细胞用胰酶消化分散后,800r/min离心10min,用含无BVDV的5%胎牛血清的MEM配成2X106个细胞/ml悬液。
1.3
9份细胞悬液(1,2)加1份病料悬液(1。1)接种于转瓶或微量细胞培养板。另设不加病料的对照若干瓶(孔),于接种后1、2、3天,分别将2瓶(孔)培养物及1瓶(孔)对照用Hank's液或MEM洗涤2次,每次5分钟,用冷丙酮固定10分钟。
1.4
进行免疫酶染色或免疫荧光染色,镜检。
附录2
兔体交叉免疫试验
将病猪的淋巴结和脾脏,磨碎后用生理盐水作1:10稀释,对3只健康家兔作肌肉注射,5ml/只,另设3只不注射病料的对照兔,间隔5天对所有家兔静脉注射1:20的猪瘟兔化病毒(淋巴脾脏毒),lml/只。24小时后,每隔6小时测体温一次,,连续测96小时,对照组2/3出现定型热或轻型热’,试验成立。
附录3
直接免疫荧光抗体试验
3.1
采样
群体检验中,待检可疑猪不少于三例,其中至少二例为早期患猪,剖杀后或从活体摘取口腭扁桃体。后期病猪剖杀后采扁桃体和肾脏。个体检验中,剖杀可疑猪采扁桃体和肾脏。所采组织样品必须新鲜。
3.2
送检
采样后应尽快送检,如当日不能送出,必须冻结保存,避免组织腐败自溶。
3.3
切片
将样品组织块修切出lcmXlcm的面,不经任何固定处理,直接冻贴于冰冻切片托上(组织块太小时,如活摘的扁桃体可用冰冻切片机专用的包埋剂或化学浆糊包埋),进行切片。切片厚度要求4um。将切片展贴于洁净载玻片上。
3.4
固定
将切片置纯丙酮中固定15分钟。取出立即放入0.01mol/L,PH7.2的磷酸缓冲盐水中,轻轻漂洗3-4次。取出,自然干燥后,尽快进行荧光抗体染色。
3.5
荧光抗体染色
将猪瘟荧光抗体滴加于切片表面,置湿盒内于37~C作用30分钟。取出后放入磷酸缓冲盐水中充分漂洗,再用0.5mol/L,PH9.0-9.5碳酸盐缓冲甘油封固盖片(0.17mm厚)。染色后应尽快镜检。必要时可低温保存待检。
3.6
镜检
将染色后的切片标本置激发光为蓝紫光或紫外光的荧光显微镜下观察。
3.7
判定
于荧光显微镜视野中,见扁桃体隐窝上皮细胞或肾曲上管上皮细胞浆内呈现明亮的黄绿色荧光,判为猪瘟病毒感染阳性。
附录4
正向间接血凝试验
4.
1 试剂
纯化灭活的猪瘟致敏醛化绵羊红细胞,标准阳性、阴性血清,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生产。
4.2
操作方法
4.2.1
待检血清的灭活
将待检血清放入56度水浴中灭活30分钟。
4.2.2
待检血清的稀释
用稀释液将待检血清稀释成1:4、1:8、1:16、1:32、1:64、1:128、1:256、1:512等8个稀释度。
4.2.3
阴、阳性血清的稀释
用稀释液将阴性对照血清稀释成1:16,将阳性对照血清稀释成1:512。
4.2.4
加样
4.2.4.1
加血清
在干净的V型96孔110~血凝板上海排的第1-8孔加各稀释度待检血清50ul,第10孔加1:16的阴性对照血清,每孔50ul,第11孔加猪瘟阳性对照血清(1:512)50ul;第12孔各加稀释液50ul(空白对照孔)。
4.2.4.2
加诊断液
如用液体诊断液,只需摇匀便可加样。若用冻干诊断液则需提前7-10天加入稀释液(每瓶5mL)浸泡(4-6~C下),方可使用。
每排1—8孔和10-12孔加猪瘟诊断液,每孔25ul。
4.2.5振荡混匀
加样完毕后,立即将血凝板置于微量振荡器上,振荡1分钟,取下放在白纸上,观察血球应均匀悬浮,不得沉淀,否则应继续振荡。
4.2.6
静置
振荡混匀后,取下血凝板并盖上大小适中的玻璃板,防止水分蒸发,室温下静置1.5-2小时,或次日判定结果。
4.2.7判定结果
4.2.7.1先观察对照孔,第10孔(阴性血清对照孔)、第12孔(稀释液对照孔)应无凝集现象,呈小圆点状(-)。第11孔(阳性血清对照孔)应有50%以上的血球产生凝集,即(+)(阳性反应)4.2.7.2在对照孔合格的情况下,观察1-8孔,以红血球呈“++'’凝集的待检血清的最大稀释度为其抗体效价。例如,第1排的第3孔出现“++++”凝集(90-100%gI~球发生凝集),第4孔呈“+++”凝集(75%凝集),第5孔呈“什”凝集;第6孔呈“十”凝集,则判定该份血清中的猪瘟抗体效价为1:64(第5孔)。
4.2.7.3抗体效价与抗感染的关系
猪瘟抗体1:16以上免疫合格,母源抗体低于l:
8时,可接种疫苗。
附录5
猪瘟单克隆抗体纯化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5.1试剂
猪瘟强毒单抗纯化酶联抗原,酶标抗体,阳性、阴性对照血清,由中国兽药监察所生产。
5.2操作方法
5.2.1用包被液将猪瘟强毒单抗纯化酶联抗原、猪瘟弱毒单抗纯化酶联抗原各作100倍稀释,以100ul/
孔分别加入做好标记的酶联板孔中,置湿盒中4℃过夜。
5.2.2弃去孔内液体,用洗涤液冲洗板3次,每次间隔3-5分钟,拍干,
5.2.3用稀释液将待检血清作400倍稀释,每孔加100ul。同时,将猪瘟阳性、阴性血清以100倍稀
释作对照,37℃培育1.5-2小时。
5.2.4重复第5.2.2步。
5.2.5用稀释液将兔抗猪IgG-辣根过氧化物酶结合物作100倍稀释每孔加入100ul
37℃培育1.5-2小时。
5.2.6重复第5.2.2步。
5.2.7每孔加入底物溶液100ul,室温—F观察颜色反应(当阴性对照孔略微显色立即终止反应,并以阴性孔作空白调零)。
5.2.8每孔加入终止液50ul,用酶联仪于490nm测定各样品光密度(OD)。
5.3结果判定
在猪瘟强毒酶联板上:
OD≥0.5,为猪瘟强毒抗体阳性。
OD<0.5,为猪瘟强毒抗体阴性。
在猪瘟弱毒酶联板上:
OD≥0.2,为猪瘟弱毒抗体阳性。
OD<0.2,为猪瘟弱毒抗体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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