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食品种类

绿色食品标志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批准注册,按商标分类划分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类食品具备条件的均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的标志。

国家商标分类二十九类主要商品为:

   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汗、水产品、罐头食品、腌渍、干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食用油脂、色拉、食用果胶、加工过的坚果、菌类干制品、食物蛋白。

国家商标分类三十类主要商品为:

 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茶及茶叶代用品、糖、糖果、南糖、蜂蜜、糖浆及非医用营养食品、面包、糕点、代乳制品、方便食品、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面条及米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食用淀粉及其制品、饮用水、冰制品、食盐、酱油、醋芥末、味精、沙司、酱等调味品、酵母、食用香精、香料搅稠奶油的制剂、家用嫩肉剂。

国家商标分类第三十一类主要商品为:

  未加工的林业产品、未加工谷物及农产品(不包括蔬菜、种籽)花卉、园艺产品、草木活生物、新鲜蔬菜、种籽、动物饲料(包括非医用饲料添加剂及催肥剂)麦芽、动物栖息用品。

国家商标分类第三十二类主要商品为:

  啤酒、不含酒精饮料、糖浆及其它供饮料用的制剂。

国家商标分类第三十三类主要商品为:

 含酒精的饮料(除啤酒外)。

制定机关:[发布时间:实施时间:通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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